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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多举措促进自侦案件实现"五无"效果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2-27 14:03:41
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立足打造自侦品牌,采取多项举措突破案件线索少、办案人员少的瓶颈,坚持加大办案力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社会效果,努力使有罪判决率和办案效果都得到显著提高。2010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7件19人,实现了所立案件无一撤案、无一不起诉、无一不作出有罪判决、无一引发申诉上访、无一安全事故发生的良好办案效果。
自侦案件的成案率是案件侦办的关键,该院在办案过程中,正确评估案件线索,制定周密初查方案,树立系统分析意识,对案件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强化外围取证力度,力争在未引起涉案人员警觉的情况下迅速收集犯罪证据,提高成案率。如在办理该县黄埠镇林管站站长钟某伙同黄埠镇感坑村书记陈某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贪污山地流转款后,认为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决定以此案为契机,调阅该镇专项资金账目,继续深挖。通过查阅账目,分析梳理,又发现两条成案价值较高的职务犯罪线索,其中立案侦查1件2人。 同时,该院善用谋略使案件在短时间内得以突破,把强化政策攻心,扩大证据来源作为突破案件的重要手段,向犯罪嫌疑人讲清政策法律,摆明利害关系,让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犯罪证据。始终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固定证据,对于影响定案的关键证据和易灭失的证据,及时提取固定。如在查办县民政局低保股股长黄某贪污一案时,黄某思想负担沉重,在办案人员的仔细观察下对其做思想工作并向她指明出路,黄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配合交代了其犯罪事实,也从新燃起了其对生活的信心。 此外,为能有效利用资源,抓好协作配合,该院树立全院抓办案的思想,办理重大复杂案件时,从全院抽调干警,充实办案力量,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公诉、侦监、驻所检察等部门发现涉及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的相关问题后及时向自侦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并建立健全了侦诉联席会议制度,遇有重大、复杂案件,召开侦诉联席会议,就案件的办理以及如何引导侦查取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保证案件侦查取证工作高效进行。同时,加强与纪委、审计、财政、工商等执法部门的联系,完善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形成办案合力。如该院自侦部门与本院侦监、公诉部门实行“月碰头”制度,每月自侦部门派专人与侦监、公诉部门联系就可能存在职务犯罪线索案件进行交流,及时获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经常性地组织干警观摩自侦案件的开庭审理庭审活动,一线办案人员亲自体验庭审对证据的要求,促使侦查人员收集、固定证据,符合提起公诉的证据要求。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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