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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兴市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作者:宋敏华 发布时间:2013-02-27 14:17:07
为进一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今年,江西省德兴市检察院与德兴市环保、公安、安监、法院等13个部门将对环境违法行为展开联合执法,以确保德兴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能够得到顺利、有序地推进。
据了解,该院与德兴市其它12个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小冶炼、小炼油、小化工等违法严重、群众反映大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做到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设施、吊销执照,确保不死灰复燃。联合执法中,该院主要承担破坏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承担案件中诉讼主体缺位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对涉嫌环境渎职失职的案件,及时按有关法律规定展开立案调查,并及时结案,特别是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有关环境保护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案件或者案件线索,应当快速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决定立案的,及时将立案情况通知环保部门;对决定不予立案的,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环保部门。 为保证检察环节在此次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中的积极作用,该院成立了由反渎、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干警组成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办案小组,专门负责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及相关公益诉讼。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坏的环境犯罪案件,办案小组须及时介入调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侦监、公诉部门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须做到快捕、快诉,不给环境犯罪分子喘息之机。对诉讼主体缺位的环境犯罪行为,民行部门及时调查取证,果断采取公益诉讼的方式,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反渎部门须及时对环境违法行为背后是否存在渎职犯罪展开调查。 目前,该院已就如何更好地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在联合执法中的协调配合达成了一致意见。今后一个时期,该院办案小组将在德兴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实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环境目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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