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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法官李玉香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发布时间:2013-02-27 09:52:10
焦作中院法官李玉香。
本网讯(通讯员 刘建章)
2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玉香作为全国优秀法官代表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发言。
26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李玉香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768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针对农民工维权难的问题,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她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热线,解答农民工咨询求助电话2800多个,编写《农民工维权服务手册》,处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26起,为2000余名农民工讨回工资800多万元。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的新思路、新方法,总结出符合民事审判规律的“调解十法”,先后化解了60多起敏感性案件,并使10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400多个当事人握手言和,为200多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她担任2个学校“法制副校长”、1个社区和2个村庄的“编外主任”,定期为学生上法律课,经常到社区、村庄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近3年来,她联系的学校、社区和村庄没有发生刑事案件。 据悉,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共表彰全国优秀法院85个、全国优秀法官100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0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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