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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深化“三进三解”做群众贴心法官活动
发布时间:2013-02-27 11:33:03


     本网讯(刘洪平)   江西省安福县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于2013年2月26日出台《开展深化“三进三解”做群众贴心法官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院干警进村入户,访民情,解民惑、解民忧、解民难,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展示法院队伍新作风、好形象。    

    活动分六个阶段进行,到2013年12月底结束。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主要是制定方案,组织动员,确定走访的时间、地点和对象,编印宣讲、走访宣传材料。第二阶段是集中宣讲,主要是组织法官到全县各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和学生数较多的村级小学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第三阶段是分户走访和集中宣讲结合阶段,主要是组织法官进村入户,逐户走访,做好“民情日记”;同时充分利用双休日在县城中心城区、乡镇政府或圩场所在地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集中宣讲。第四阶段是排查化解,主要是针对走访发现的问题,研究确定解决方案,进入现场调处矛盾纠纷,做好思想工作。第五阶段是整改提高,主要是收集、甄别、汇总群众意见,对好的切实可行的意见或建议,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制定方案或制度予以落实;对群众反映的干部问题,切实予以整改提高。第六阶段是检查验收,主要是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或缺漏,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要求,干警在活动中要切实做到“七个一”和“七不准”。 “七个一”是:召开一次以上政策法律宣讲大会,给走访的每户家庭进行一次政策法律宣传,给走访的每户家庭发放一份宣传资料,给走访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张连心卡,记录好一本民情日记,对排查出有矛盾纠纷的群众进行一次以上面对面的了解谈心,对突出问题进行一次以上专题研究;“七不准”是:不准不着正装走访、不准言行举止不文明、不准接受群众吃请、不准参与赌博、不准酒后走访、不准向群众提不合理要求、不准无故请假或脱岗。

    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实施,安福县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活动的开展。同时将全院干警分为七个走访小组,由院领导兼任走访小组组长,一名中层正职任走访小组副组长。真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警深入一线的活动局面。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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