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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及流转实行"办管"分离
作者:胡为华 发布时间:2013-02-28 15:14:38
今年以来,九江县检察院办案部门的检察官心情舒坦多了,他们已从案件管理及案件流转等冗繁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执法办案中,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这得益于该院实行办理案件和案件管理相分离即“办、管”相分离的工作创新。
该县地处九江市郊区,交通便利,治安情况复杂,大案复杂疑难案件多,案件多与办案人员少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办案人员要把大量的宝贵时间花在接受、送达案件材料、法律文书、接待律师等事务性工作上,不仅大大加深了这一矛盾,还使办案部门人员长期处于紧张的工作状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院积极调研,不断创新,实行“办、管”分离的工作机制,即办案部门只管办案,关于案件管理及流转等事务性工作划归给案件管理办公室,让办案人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并加强案管办公室对办案工作的监督。为了管好案件,该院完善了《案件管理及流程制度》、《案件管理登记办法》,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细则》、《案管办公室统一受理案件目录》、《受理案件材料目录》、《案管办公室案件管理流程图》,同时,在案件流转中,督促办案部门严格遵照法律办事,对超过办案期限规定仍未办结、没有依法保障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等六种情形应分别情形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向办案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督通知书》督促改正。 案件管理及流转实行“办、管”分离,加强了内部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解放了生产力,使案子办得更精更好,使案管管得更细更全,也使案件管理实现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截止至2月底,该院已对公安移送的所有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已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了“办、管”分离,效果明显。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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