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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行向客人索钱领刑四年罚三千
发布时间:2013-02-28 14:43:40


     本网讯(卢学知)   被告人韦燃料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向客人索取300元钱,竟触犯了刑法。2月22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7月28日18时许,被害人梁东到该县龙岩乡达洞村达洞屯莫生家购买生猪。当时莫生与家住在该乡广荣村的被告人韦燃料在喝酒,两人便邀请被害人梁东一起喝酒。被害人梁东喝了两三杯啤酒后,因其随身携带一万余元现金,怕误事便起身离席。被告人韦燃料见状,就拉扯被害人梁东的挎包不让走,并说:“你不喝酒就给点钱给我打牌。”被害人梁东用手掩护挎包。被告人韦燃料见被害人不愿意给钱,即紧握拳头以生命相威胁被害人。被害人梁东害怕装钱的挎包被抢,便从挎包内抽出两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交给被告人韦燃料。被告人得钱后,放入自己的裤袋,继续挥拳威胁被害人出钱买酒。被害人梁东害怕,又从挎包内抽出100元交给被告人韦燃料。

  事发后,住在该屯梁东的姐夫莫洋电话向龙岩派出所报案。公安民警将被告人韦燃料抓获并在其身上缴获200元赃款,依法扣押并发还被害人梁东。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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