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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鲁甸检察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符志槟 发布时间:2013-03-01 13:38:26
2月28日下午,从云南省鲁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获悉,2008年以来,鲁甸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五年来,该院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多次抽调干警参加重点乡镇矛盾排查化解整治,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6件,与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11件;深入乡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有关部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管理,及时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0人;坚持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对31名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了回访帮教,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深入推进,被团市委表彰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结合执法办案,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7份,督促其加强内部制约、监督,规范了社会管理;高度重视网络舆情,成立新闻中心,确定新闻发言人,培养和提升正面宣传的能力和水平。 据悉,今后该院将按照县委争创全国平安先进县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创新,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对存在管理漏洞的部门、环节,提出检察建议,规范社会管理秩序。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崇尚法治的氛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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