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长泰检察院多措施健全律师接待机制受好评
作者:许晓玲 黄从余 发布时间:2013-03-01 14:09:30
近日,为全面衔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在诉讼阶段的规定,长泰县检察院在立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这些做法的实施,将最大限度地满足律师的合法要求,受到了律师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该院通过规范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工作,坚持“四专”接待,即专用的律师阅卷室、专门的律师接待室、专用的接待电话和专门的接待人员,从而便于律师与当事人来访和查询,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制度保障。 通过召开检察机关与律师代表座谈会,积极听取律师代表意见,交流业务工作,探讨疑难案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尤其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尤其是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中,加强与律师的交流合作,努力促成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通过不定期给律师送达《征求意见表》,收集律师各种意见,提高办案人员执法水平,畅通交流渠道。在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和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时,要求接待人员理性、规范、文明接待,及时答复律师,禁止工作人员无故拖延、推诿和刁难,全力维护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