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卢学知)
2013年2月28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通道纠纷案时,执行法官步行60多公里的山路来到被执行人家中,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并化解了一起长达6年之久的邻里矛盾,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此案申请人韦论著和被申请人卢理公均系广西河池市环江县驯乐乡平莫村上架屯村民,2007年11月份,韦论著将旧房拆除建砖混结构的楼房后被申请人卢理公不满,则用石头在韦论著房前历史通道的两头砌成高度约为1.2米,宽度约2米的围墙,由于被申请人在历史通道的两头上砌上围墙,村民们通行时须绕道而行,严重地影响了村民的生产和生活,该案经过乡村两级干部和乡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于2012年5月11日向环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调解,2012年8月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判令卢理公拆除围墙,恢复通道,但法律文书生效后,卢理公依然不理不睬,未自动履行相应义务,2013年1月20日,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请求。
2月28日,覃善作和谭军二名执行法官步行60多公里的山路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当了解到双方发生纠纷的来龙去脉时,当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调,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多次商讨,被申请人终于同意拆除围墙,恢复通道,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经过二个多小时的苦干,排除了防碍,争议通道畅通了,该案的执行结果最终做到双方当事人满意,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