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西贵港:"预警"制度监控办案 提升规范办案效率
作者:李裕 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3-03-05 10:46:30


    广西贵港市检察院案管部门以案件信息管理为平台,对全院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各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监控,一旦发现超期办案情况或办案过程中违反程序的行为,即时向案件承办人发出预警提示,进行监督纠正。该院的这种“预警”制度的实行,不仅保证了案件监管的效果,也提升了业务部门规范办案的效率。

    贵港市检察院自去年9月份成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部门后,就将侦监、公诉、民行、控申、自侦案件、赃款赃证物等纳入到案管部门进行案件集中管理。该部门结合贵港市两级院调研外地、外单位的经验和该市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建立了一套案件预警制度,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从开始到结案直到判决的整个过程实行把关、跟踪、预警、催办和监控。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对于受理的案件,严格按照收卷事项审查,案卷和文书不规范的,口头提出纠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求有关部门重新报送;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登记、分流、移送到相关业务科室。而对于登记、分流的案件,案管部门会进行跟踪监督,掌握案件所处的环节、期限和结果,期限届满前进行检查,及时预警,督促办案人员快办快结;要是发现办案有超期和办案有违反程序的,案件部门将及时向办案科室和承办人发出预警提示,进行监督纠正;对于批捕后到期未报、提起公诉后法院到期未结的案件,案件部门则向案件承办人发出预警,督促承办人履行相关监督职责,防止案件超期。

    截至2013年2月底,贵港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共受理审查、流程监控各类案件3351件,共向办案人员发出预警45次,月均7.5次,让办案更加公开透明,有效规范了干警们的执法行为,强化了内部监督,提升了办案的整体效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