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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全面提升公诉办案质量效率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3-05 10:57:38


    为实现办理公诉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案件审结率,全面提升公诉办案质量效率。去年以来,共向县法院提起公诉83件132人,不起诉8人,所办理的公诉案件中,无一例无罪和撤诉案件发生,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

    该院进一步深化、细化了公诉部门内勤工作,内勤组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严格把握收案关,对于案卷材料不齐全、犯罪嫌疑人不在案等不符合收案条件的案件,直接不予受理;并及时将受理案件分配到各办案组,确保公诉办案各环节工作顺利开展。

    该院还建立了限时办理机制,在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 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涉案人数多少,规定相对明确的办理期限,提高诉讼效率。该院规定:对普通刑事案件,简单案件必须七日内办结,提起公诉,复杂疑难案件必须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是否起诉或补充侦查;对职务犯罪案件,简单案件必须在十日内提起公诉,复杂疑难案件必须在二十日内提起公诉。需要补充侦查的由公诉部门直接补查,确需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需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去年以来,该院已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在限时办理期限内办结。

    此外,该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该院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如果仅欠缺出庭所需的某些证据材料,或没有依法移送扣押赃物,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等,首先考虑与侦查机关沟通,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形式要求其补送或采取相应的措施,而不是直接使用退查措施;同时,加强与本院行政装备处赃证物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确保案件赃证物流转工作与诉讼进程同步正常运转。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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