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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检察院加强举报线索管理机制保息诉
作者:黄从余 发布时间:2013-03-05 15:02:11
近日,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举报线索管理新思路,不断健全完善机制,确保举报线索及时归口办理,促进社会和谐,保证息访息诉,取得实效。
坚持举报中心统一管理线索机制,对举报线索分类管理,重要线索专项管理,涉检线索专人管理,交叉线索跟踪管理。为了避免将没有查办价值的举报线索不加区别地分流到业务部门,增大业务部门的工作量,造成线索的积压,该院控申部门在收到线索后,对举报材料进行全方位审查,对举报线索及时分流。对一些没有查办价值的举报线索,做存档处理;对符合初查条件的,转给业务部门办理,减少线索的积压量,为业务部门办案做好服务工作。 针对存档的举报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初查部门初查未成案的线索,分门别类专门登记存档,确定专人管理。专管人员负责跟踪收集涉案信息,并保持和加强与举报人或有关方面的联系,一旦有新的举报或者具备初查条件时,具备分流或初查条件的,及时分流或初查。 加强内部监督互动,落实实名举报件件答复制度。对受理的举报线索,控申部门实行线索专人催办制度,对控告申诉实行每季清理,防止有案不办、查不到位、线索积压;同时,强化自侦人员的责任,自侦人员在线索受理后三个月内,要将初查结论或阶段性查办情况及时向控申部门反馈,并对控申部门的催办内容必须及时回复。对不答复或者答复不及时引发举报人越级上访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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