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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敏:积极运用治理机制 整体提升平安建设
作者:丁国锋   发布时间:2013-03-07 08:43:01


    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小敏,自2011年3月担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起,就以雷厉风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在短短两年内,将江苏政法各项工作推进到了一个新高度。

    李小敏给《法制日报》记者的最深印象是:善于抓统筹规划、善于抓顶层设计和体系建设,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新趋向、新问题一抓到底。

   “作为一名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我最为关注的就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内容。”李小敏3月6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整体提升平安建设质效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宪法30周年纪念大会讲话,以及前不久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的讲话,法治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强音,这必将给地方法治建设在未来5年、10年的发展,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李小敏认为,党的十八大对深化平安建设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平安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尤其要注重充分运用“治理”的原则,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发挥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从“管治”到“善治”的转变。

    李小敏进一步分析认为,过去抓平安建设,往往采取管控等手段解决社会治安层面的显性问题。运用“治理”的思维,就是要着眼解决本源性、机理性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从源头上、根本上推动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过去抓平安建设,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偏重解决特定领域、特定层面、特定人群的矛盾和问题,而深化平安建设,就要运用治理的方法,综合运用法律规范、行政管理、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统筹协调好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各个群体的利益,从整体上提升平安建设的质效。

    据了解,江苏在系列平安创建中,通过区域平安创建和行业平安创建,全省所有省辖市、98%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94%的小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达到平安建设标准,通过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98.4%的乡镇(街道)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全省21603个社区(村)全部建立综治办。

    “四个治理”实现长治久安

    李小敏认为,积极运用“治理”的机制,就要通过多方互动与协作配合,形成齐创共建的良好格局,凝聚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实现长治久安的目标。为此要重点抓好“四个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动平安建设关口前移,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群众参与、结果运用、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领导干部下基层常态化机制及定期接访下访制度,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基层力量资源,把平安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深化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综治体制机制优势,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完善“大调解”机制,拓展专业调处机制覆盖领域;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实有人口的全覆盖;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积极实施分类服务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现代立体化治安防控机制,推广物联网等技术运用和“智慧城市”建设;健全网络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实行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属地化管理,有效防范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

    推动共同治理。坚持将平安建设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督查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作用,深入开展专项工作、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和联系点平安共建工程。推广平安联创等经验做法,有效组织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平安建设。强化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深入实施“平安先锋工程”、“红袖标工程”,不断提升群防群治的组织化程度。

    实现依法治理。注重从法律层面研究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户籍管理、人民调解、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地方立法。依法规范公权力行使,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推动各级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风尚。

    江苏“十年平安路”

    从200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以来,截至目前,平安江苏建设已整整10年。

    2003年第一轮平安江苏建设部署中,提出创建全国最安全地区之一的目标;

    2006年9月第二轮平安江苏建设部署中,则紧扣群众满意目标,提出建设一个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江苏;

    2011年,党中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后,江苏省委省政府围绕加快建成全国和谐稳定示范区的总目标,召开深化平安建设大会,并下发意见,建立起党政主要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党委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负责、综治办指导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夯实。在实践中形成和完善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治安大防控、社会管理综合管理平台等创新机制,并在外来人口管理、特殊人群综合服务管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区矫正等工作方面,形成特色亮点和品牌。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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