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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永华:修改检察院组织法明确乡镇检察室地位
作者:李吉斌   发布时间:2013-03-07 10:16:57


    海南省万宁兴隆华侨农场侨务与外联办公室职员余永华代表建议,尽快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写入其中,以明确其法律地位。

    余永华介绍,海南省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自2008年11月启动以来,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做法已得到最高检的认可并在全国推广。

    余永华认为,目前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人民检察院的基层派出机构仍未像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及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一样,作为一种派出机构写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未能得到国家法律的正式认可,不利于建立配套的司法监督制度和实现完整意义上的分工制衡机制。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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