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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应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作者:仇海琼   发布时间:2013-03-07 10:31:33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辽宁朝阳市委主委、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向记者表示,他今年的提案是建议公检法三机关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邢吉华说,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是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尤其是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负责侦查、公诉和审判职能的三机关既是互相联系合作的关系,同时也是相互制约保证案件质量的三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邢吉华表示,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三机关各有一套信息系统,却各自封闭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影响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因此建立三机关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显得尤为必要。

    为此,邢吉华建议由有关机关协调公检法三机关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连接机制。具体可从三方面做起:一、建立三机关案件信息共享的网络系统,对必要的案件信息分门别类及时录入系统。二、制定三机关关于信息共享机制的具体规定,对信息录入的时间、方式、内容以及操作程序作详细的规定。三、上述机制的建立可以由三机关联合签发文件,也可以由领导机关牵头合发一个文件。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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