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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刑罚变更全程同步监督取得实效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3-07 10:45:31


    近年来,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从日常执法检察入手,同步监督刑罚变更的全过程,坚持事前掌握、事中参与、事后监督,促进了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

    该院通过设立检察官信箱、同监管干警和罪犯谈话、座谈等形式,对拟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建立专门档案,记载日常检察的相关信息资料,启动预先评估机制, 将符合资格、推荐评审、呈报和裁定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在监所内外张榜公示,让罪犯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增强监管场所工作的透明度,实现阳光执法。

    同时,该院对人民法院公开听证案件,庭审前查明拟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刑罚变更执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意见等是否正确,在庭审中依法发表监督意见,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在庭审后对审判人员存在重大违法情况,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

    此外,该院在“减假保”裁决前发现不当或违法的以提出纠正意见的方式进行监督,裁决后发现不当或违法的使用抗诉方式进行监督,并将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的法定时间统一规定为1个月。并注重对有无超幅度减刑,有无违法违规办案以及有无执法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进行监督,通过设立检察信箱、公开举报电话、谈话教育、出入监问卷调查、接访、约见和办理控告申诉等方法和渠道,主动发现线索和查办职务犯罪,以办案促监督,以监督保公正,树立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的威信。

    去年以来,该院对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共审查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8人,建议不予减刑2人,参与案犯假释听证会2人次,提出的建议均被法院予以采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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