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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男子于ATM大厅执刀抢劫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3-03-07 11:00:20
本网讯(韦良慧 向治朝)
毒品,不但使吸食者家破人亡,同时诱发各种社会犯罪。日前,22岁“瘾君子”梁天被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2年7月1日晚,被告人梁天在田东县县城四处闲逛想“找”点钱用于购买毒品。梁天来到县政府旁边的工商银行门口,见到有人在工商银行ATM大厅取钱,遂产生抢劫念头。梁天观察到大厅里只有一位女子在用ATM取钱,且四周无人。梁天迅速走进大厅,从背后用一只手捂住该女子李某的嘴,另一只手持一把小刀抵住李某的喉咙狠狠的说:“把钱拿出来,不许回头,不许叫,否则你就没命”。随后梁天用执刀的那只手从李某身上挎包里搜走600元现金和一部三星I9100型手机。得手后,梁天发现有人准备进入ATM大厅,于是松开李某转身就跑。经鉴定,被抢的三星I9100型手机价值为人民币38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梁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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