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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阿姨的来信
作者:周红兵   发布时间:2013-03-07 11:36:44


    2013年3月4日一上班,刘法官就接到来自上海的长途电话。“刘法官,我的感谢信你们院长收到了吗?这封信是我口述,别人代笔的。我不放心,打电话问问。”赵阿姨急切地问到。

   “我是一个已过七旬的视力残疾人,又是一个外乡人,人生地不熟的,具体承办这起案件的是一位刘廷伟法官。他知道我的实情后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处处为我排忧解难,使我得到宽慰。我感受到法官的职业素养,感到无比温暖。感谢这位默默无闻、坚守在法律战线上的无名战士。”赵阿姨在2013年2月24日写给宣州区法院胡征院长的一封感谢信中如是说。

    2010年,宣城的裘某认识了年逾古稀的上海赵阿姨后,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周转先后向她借款共计40000元。经赵阿姨多次催要,裘某未能及时还款。2012年10月,赵阿姨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的为民情怀,源自当事人的信任。”当法院领导对其表扬时,刘法官平静地说。

    调解后没几天,赵阿姨打电话询问诉讼费退费事宜,并向刘法官道出了自己的难处:自己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不能承受旅途劳累,且来往花费较大,到宣城来退费极为不便。言语中透漏出赵阿姨的焦虑与无奈。

    电话这头的刘法官马上向赵阿姨表示,完全理解她的难处,就赵阿姨的困难他会马上向院领导汇报。

    放下电话,刘法官马上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并提出由自己作为赵阿姨的代理人,办理退费手续,待收到退费后再汇款给赵阿姨的方案。领导完全支持刘法官的想法,并嘱咐他要尽快与赵阿姨取得联系,征求意见。通过几次电话沟通,赵阿姨特别授权,委托刘法官办理退费事宜。很快700元诉讼费退费款便汇至赵阿姨的账户。

    “法官的为民情怀,在于及时地伸出援助之手。”宣州法院院长胡征在全院干警会上读这封感谢信时发出由衷的感慨。

    2013年1月31日,赵阿姨在别人的陪同下从上海来到宣城,第一次见到刘法官,询问达成的还款协议后对方未履行情形下的法律程序。刘法官看着满脸疲惫的赵阿姨,安慰她别着急,并表示自己会指导她办理申请执行的手续。

    从赵阿姨进法院到办理完执行立案手续,前后不到一小时,看着赵阿姨满意地离开法院,刘法官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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