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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结伙用锁匙套开锁入室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07 09:31:57


     本网讯(葛春兰)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白斌思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1年12月2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白斌思伙同“王克”(正名不详,在逃)窜至丰城市新城区人和阳光城小区,在天思苑2栋3单元502室,俩人用锁匙套开锁的方法打开房门,由白斌思在外放风,王克入室盗窃,盗得女式背包一个,内有人民币260元及银行卡、身份证等。之后,被告人白斌思和王克又来到天思苑2栋2单元501室,以同样的方法打开房门,欲入室盗窃时,因楼下保安到来而终止。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斌思目无国法,伙同他人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白斌思伙同他人流窜作案,且有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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