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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泽柱代表:制定改革基本法 推动国企改革步伐
作者:胡新桥 刘志月   发布时间:2013-03-08 10:04:21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优胜劣汰。这是让我感到最振奋的部分。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如何深入,如何‘趟深水’,我觉得是亟待法律来保驾护航的。”湖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杨泽柱代表建议,我国应该考虑制定一部改革基本法,深度推进国企改革攻坚。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让杨泽柱看到了中央政府关于深度推进国企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过去,我们用‘三转’,即产权转变、职工身份转换和经营管理机制转换,将国企搞活了。”杨泽柱说,但目前,继续推进国企改革,大家普遍感到找不到突破口和着力点,改革已然出现了疲劳症、疑虑症、风险症等“三症并存”的局面,国有企业如何继续实现向改革要红利,是当下自己思考最多的。

   “改革改了这么多年,有人出现了疲态,改革的动力不足,这是‘疲劳症’;过去的改革大刀阔斧,风风火火,现在再改找不到突破口和着力点,对要不要继续改存在不同声音,这是‘疑虑症’;改革再推进就是要改革政府、改革政府部门,也就是汪洋代表说的‘改革实际上就是拿刀割自己的肉’,可能有人就会认为风险性比较大,这是‘风险症’。”杨泽柱说。

    在杨泽柱看来,国企改革攻坚难的根源在于找不到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同时配套法规跟不上也阻滞了改革的步伐。

   杨泽柱建议,国企改革“攻坚”可以考虑从产权多元化、资产资本化和激励股权化三个方面继续突破。

    杨泽柱认为,虽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问题,但在实际推进中因为法律法规不配套,导致很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执行起来有困难。

    在杨泽柱看来,国企改革要“趟深水”、“啃硬骨头”,必须要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并且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推进改革。

    制定改革基本法,是杨泽柱拟提交的建议。“制定一套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改革,将过去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就能避免走不少弯路。”杨泽柱认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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