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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检察院服务民生保障民利
作者:孙晶 王春亮 发布时间:2013-03-08 10:34:38
近年来,鸡西市检察机关把服务民生、保障民利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服务民生、保障民利的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检察长高杉明确指出:全市检察干警要让生活在鸡西的老百姓心里多一份踏实,多一份放心,把我们的检察工作做成民生检察、亲民检察!
百姓身边,检察官在为民执法。坚持以执法为民为根本,下沉检力,延伸监督触角,听取群众诉求,耐心为群众明法析理、释疑解惑,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12年,农民工李某的女儿因车祸去逝,获赔82,640.00元,而在同一车祸中去逝的另一个人因是城镇户口而获赔204,900.00元,为此,李某提出申诉,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对卷宗的精审细查,重新调取补充新的证据,找出了否定原审法院判决的相关证据,并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经过再审认定,李某虽为农民工,但其在城镇生活已超过一年,应按城镇人口对待,对李某女儿的死亡赔偿应比照城镇人口的标准,通过抗诉为申诉人李某多争取死亡赔偿金122,260.00元,该案是我市首例依据最高法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做出的判决,保护了在城镇长期生活的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合法利益。 社区街道,检察官在为民维权。按照国家规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是国家拨付专款,用于为社区特定人群进行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的专项资金,然而,就是这部分资金也被个别医院占用、挪用甚至贪污。鸡西市检察院通过开展公共卫生领域专项行动,有力的打击了此类犯罪,维护了社区老百姓的合法利益。2012年,根据群众举报,鸡西市检察院反贪局在立案查办某医院院长贪污案件时,发现该医院存在着对国家发放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未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的现象,并以此为切入点,在国家拨放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去向,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展开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和细致的侦查工作,并以此案的成功突破拉开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序幕。针对国家发放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问题,市辖区内其他医院也可能存在着“共生”现象或类似的行为,紧紧抓住类案特点和行业规律,触类旁通,进一步拓展犯罪线索来源,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方式,在全市65个社区开展专项会战,先后立案查处了涉及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大案15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全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田间地头,检察官在为民护利。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的应得利益,鸡西市检察院通过听取民声民意和涉农诉求,了解农民的真实意愿,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等渠道,开展了一系列的涉农惠民行动,在田野乡间演绎了一个个亲民为民的动人故事。张洪亮是鸡西市鸡东县光荣村的一名村民,2012年春天因为买了假玉米种子,险些颗粒无收,在鸡东县,和张洪亮遭遇同样困境的村民还有1000多户。就在村民们到多个部门上访都没有结果、播下的种子不发芽、出售种子的经销商又下落不明的极为无助的时候,鸡西市检察院通过涉农惠民行动了解到这一情况,并迅速展开调查。从此,检察官们成了村里的常客。经过40余天的明查暗访、调查取证,市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追究了4名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刑事责任,从外地将假种子经销商许某抓获,并促使其补偿了农民的经济损失146万元。此案的成功办理,既有力打击了销售假种子坑农害农的行为,也促进了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农民朋友们纷纷竖起了大拇指:是检察官让我们的庄稼有了收成!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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