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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伙同他人多次狂盗冷钢条钢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3-08 08:44:21


     本网讯(苏传清 杨守金)   被告人翁方享利欲熏心,伙同他人多次狂盗冷钢条、钢筋等物变卖从中获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盗窃罪对被告人翁方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0年6月16日至7月15日期间,被告人翁方享伙同翁国明、翁其军、翁伟(均另案处理)、“阿四弟”等人多次窜到钦州港区某钢铁厂、钦州港某工地、钦州市体育馆等地盗窃冷钢条、螺纹钢筋、氧气瓶等物。共盗窃冷钢条8900斤、螺纹钢筋2680斤、氧气瓶14个、钢制模板2000斤及乙炔瓶2个,经物价部门估价:涉案物品价值合计23900元。

  另查明,被告人翁方享在作案中主要是负责开车和望风。被告人于2011年10月9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翁方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且是初犯。据此,根据《刑法》之规定,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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