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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热议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个方面总体有法可依
作者:张媛   发布时间:2013-03-11 11:17:09


    3月8日下午4点多,刚听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河北省唐山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文仲代表快步走出人民大会堂。初春的风吹到身上还有些寒意,他却丝毫没有察觉。

   “心情很激动。”他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很多工作,尤其是在立法工作上,成绩相当可观:5年审议草案93件,通过86件。我国现在正处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时期,只有拥有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行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才能更加安居乐业。”

    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这标志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在中国的立法史上是重要的里程碑,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生动体现,意义深远。”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代表说。

    常委会工作报告强调,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修改完善上,放到推动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上。

   “这个工作定位非常准确。”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代表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但是许多法律经过多年实施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有些会缺乏操作性甚至出现滞后。在这种情况下,把立法工作重点放在法律修改和配套法规的制定上,是非常正确的,而且对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立法完善没有止境

    孙文仲则指出,立法工作没有止境,立法内涵会越来越丰富,内容会越来越多,法律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社会道德的维护作用也会越来越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工作不但不会停顿,而且还会沿着目前所建立的框架体系不断深入完善。”他说。

   “我来自基层法院,所面对的当事人90%是农民,所以看到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如此重视‘三农’,真的很开心。”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法庭庭长朱正栩代表高兴地说。

    紧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一直是常委会立法工作关注的重要方面。报告指出,常委会把推动解决“三农”问题摆在重要位置。

   “‘三农’工作确实非常重要。我国农村人口占整个国家人口的大多数是一直未改变的现状。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平均,人民的法律意识发展不一致,再加上各地民俗、生活习惯存在差别,使我国的立法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但在这种情况下,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修改出台多部涉农法律,成绩是突出的,效果是明显的。”朱正栩希望,未来一段时期内,“三农”工作会一直是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

    来自国有企业的孙文仲对报告中提到的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非常关注。他说:“我国步入市场经济也就30多年,需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国有资产进行保护、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属于全国人民,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对所有民众负责。”

    吴青建议,按照社会和民众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制定或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

    加强立法改善民生

    看到“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又一次出现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贾春梅一点都不意外。

    “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民生,通过立法积极应对民生问题,全面改善民生,这是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突出亮点。”贾春梅说。

    每到岁末年初,贾春梅都会见到讨薪农民工,因此,对于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罪,她表示非常赞成。“当年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醉驾的规定,可谓举国关注。还有‘非法买卖人体器官’入罪等,都是为了保障民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她说。

    在吴青看来,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开始显现。如果立法不能及时跟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就会出现无法可依。

    “报告中‘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表述,符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社会领域立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很高兴看到常委会如此重视这一方面的立法工作,并取得如此可喜的成绩。”孙文仲说。

    朱正栩则期望,今后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工作还要继续下去。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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