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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建设初显成效
作者:余德厚 发布时间:2013-03-12 10:16:31
近年来,海南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司法服务与社会管理紧密结合,通过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推行和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发挥了人民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促进社会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加强司法保障和引导,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非诉调解组织,加强对非诉调解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网络对接、职业指导,推动“大调解”机制和格局的完善。五年来培训人民调解员5304人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4433件,并和海南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审结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360件。分别联合省律师协会、海口仲裁委出台了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制度规定,共同促进国家法治建设。 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大力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推行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报告、法庭教育等举措,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五年来共判处未成年犯3488人,其中判处非监禁刑867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做好对判处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回访帮教,促使他们尽早回归社会。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法官走上街头,深入学校、乡村、机关、企业、社区、单位、部队营区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选派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共举办法律报告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2935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9万余人次。 大力推行和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 海南法院通过不断推出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使巡回审判制度在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推广旅游法庭、交通法庭、瓜菜法庭、渔排法庭等便民法庭,并不断完善特色法庭体系,将法庭搬到旅游景区、集贸市场、田间地头、渔排码头,就地审判,就地结案,在巡回审判案件的庭审之外,送法下乡,以案释法,进行相关法律和法理知识宣传,并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五年来共巡回办案15189件次,当场审结案件9450件。中央电视台去年12月份分4期专题报道了海南便民法庭服务品牌的经验。 来源:
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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