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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公民道德建设月”传递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03-12 11:15:57
街头普法。
本网讯(通讯员 王伯明 杨斌)
为开展好自治区第十二个“公明建设道德月”活动,3月9日上午,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所在街道广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今年3月是自治区第十二个“公民道德建设月”的主题是:发现、宣传、争做“最美新疆人”。为不断扩大“最美新疆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在全社会传递道德“正能量”,并以此促进依法治区和以德治区相结合,进一步弘扬和培育“新疆精神”,喀什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公民道德建设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法规街头宣传活动,传播法治正能量。 活动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使活动取得实效、有序进行,该院专门制作了宣传手册、悬挂横幅,抽调业务骨干带领年轻干警,着装整齐,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次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余人次。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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