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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提升服务水平让司法更具亲和力
作者:王义善   发布时间:2013-03-12 13:59:52


    重大司法工作和决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办案,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化解矛盾……一系列举措正是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让司法更具亲和力的生动实践。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安福法院的司法亲和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重大司法工作和决策尊重民意

    去年7月,安福法院新立案信访大厅正式启用,群众对这一举措拍手称快。

    该院原来的立案信访大厅设在院机关审判大楼二楼,当事人立案、信访必须要上数十级台阶方可到立案庭。这对身体不适的当事人极为不便,尤其是雨天、雪天、冰冷天,稍有不慎便有摔跤的可能。

    在梳理群众意见建议中,该院发现群众对立案庭位置反映较大,该院在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将立案大厅搬迁至新建的临街大门口。该立案大厅设有导诉分流、查询咨询、立案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立案审、材料收转、司法救助等八大功能,配备了触摸式便民查询系统,专供当事人使用的书写台、老花镜、电话、饮水机等设施以及提供诉讼指南、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各种诉讼指引资料等一系列内容。

    同时,针对有当事人提出的法院各庭室办公地点分散进行诉讼不便的意见,该院及时进行调整,将整个业务庭办公室全部集中在办公楼二楼,并且在接待大厅中专门设置接待人员,负责接待前来法院的当事人。

    倾听民意,是安福法院重大司法工作及决策前的“规定动作”。 该院每年都会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开展各种走访活动,深入到群众当中, 以走访民众来了解民意。还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人民陪审员等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仅去年先后走访群众1328人次,归纳收集社情民意124条。

    该院有关负责人强调“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法院的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究竟实现的如何,各项措施究竟落实的如何,其中还需要多少改进的地方,只有积极大胆地走出去请进来,向广大群众“问诊”,让各界人士“把脉”方见分晓,今后要将通过征求社会意见,改进法院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坚持下来。

    法院充分尊重民意,群众也给予了法院工作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去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80%,涉诉信访总量下降了15%。

    巡回审理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年近八十的母亲郭前英将自己的儿子刘细根诉至法院,诉称自己现在无生活来源,生病也没钱医治,儿子刘细根不负赡养义务,遂提起了诉讼。

    案子拿到手之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是赡养费纠纷,如果以判决结案不但会拖延时间,而且会使原、被告之间的母子关系更加恶化,同时也考虑到原告的身体状况,决定到双方所在的瓜畲乡前村开展巡回审理。

    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了协议,刘细根每月支付郭前英生活费200元。

    老百姓的许多纠纷可能因无法及时得到解决而由小纠纷变成大纠纷,还有可能使当事人走上信访之路,这对于社会的安定、和谐都极为不利。

    该院推出的巡回审判制度,正是建立在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上。

    为使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该院设立了巡回审理便民服务站点,并专门配置了巡回审理车,组织广大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群众、服务群众,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等巡回审判活动,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落实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便民的实惠。

    据统计,该院去年共开展巡回审判235场,审结案件198件,就地化解纠纷159件。

    司法调解消融社会纷争

    30多年前,刘某在安福县某林场做临时工时不慎被木头砸伤腰背部,导致下肢瘫痪。从2006年开始,为了工伤认定刘某走上了漫长的缠诉缠访之路,最终法院为其讨回说法并认定其为工伤,从2007年6月起开始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谁想之后双方又因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等引发纠纷并提交仲裁。但裁决刘某还需退还某林场3000余元的仲裁结果让刘某极度失望,无奈刘某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仲裁结果并支持其3万多元的诉求。

    但一开始的接触并不顺利,刘某根本不愿调解,只是很生硬地告诉法官们,“判吧,不服我上诉,再不服我申诉,还不行我上访,总有说理的地方。”

    看来,之前艰难的维权之路已经在刘某的心理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要想做通刘某的工作必须先取得刘某的信任。

    为此,法官们明确无误的告诉他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要求法院一定会支持。通过多次的沟通,法官们用公正赢得了刘某的信任。

    最终,双方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刘某获得了1.3万元的补偿。

    据悉,该院从转变司法理念入手,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着力提升法官对诉讼调解功效的认识和调解能力,力争使调解成为更多案件处理的必经程序,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该院注重总结调解经验,探索调解新方法,拓宽调解途径,提高解决水平,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

    去年全年,该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案件再创新高,调解结案率达96.5%,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达100%;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863件,调解撤诉结案1481件,调撤率达85.95%,名列全市法院第一。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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