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刹车不良货车撞死路人 男子积极赔偿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3-03-12 09:05:26


    本网讯(康宽梁)  江西赣州青年柳辉驾驶刹车不合格的货车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撞死,近日,被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18日10时43分许,被告人柳辉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货车由北往南行经国道105线2015KM+80M路段时,遇路人温法锦由左往右横过国道,货车右后侧与被害人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经治疗无效后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柳辉驾车离开现场。事发后,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肇事车辆的性能进行了检测,认定该车制动系统不符合安全性能检测标准。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勘验后认定被告人柳辉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的亲属与被告人柳辉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赔偿了相关损失,由此得到了被害人亲属解。

    万安法院认为,被告人柳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不符合安全性能检测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柳辉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且其能与被害人亲属就附带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具有积极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在对被告人柳辉量刑时,选择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