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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不成变抢劫 吸毒少年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3-03-12 09:40:32


    本网讯(韦良慧 向治朝)  吸毒,是犯罪的祸根。刚满17周岁的黄天星是一名“瘾君子”,因吸毒走上了犯罪之路。日前,被告人黄天星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5月8日,被告人黄天星由于没有钱购买毒品,于是来到田东县金穗市场物色抢包对象。在商场二楼走廊,黄天星找到一位背咖啡色挂包女子作为目标。黄天星从该女子李某身后跑去并用力拉扯抢夺挂包。然而被害人李某防备心很强且反应迅速。李某一边抓住包不放,一边用手拍打黄天星的头部同时叫喊“抢包,抢劫了”。黄天星遭到李某强烈反抗后并没有松手,反而用手敲打被害人的手臂想让她松手。最后挂包背带被拉扯断,黄天星拿到包后立即逃跑。黄天星里拿走挂包中的5600元有现金和一部华为牌C8500型手机后把空包扔到商场后面一条小巷里。当黄天星从小巷里出来时被公安民警发现并抓获。经鉴定,该涉案的华为牌手机价值为47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天星在抢包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采取生拉硬拽并用手殴打被害人的方式当场夺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根据被告人黄天星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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