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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盗窃汽车修理部配件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12 14:25:57


     本网讯(葛春兰)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夏海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1年2月18日至5月31日期间,被告人夏海先后多次窜至被害人顾林发开的汽车修理部盗窃汽车零配件等物品。2011年5月3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夏海骑摩托车又窜至该店盗窃汽车零配件,被蹲守的顾林发当场抓获。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盗窃的汽车零配件价值人民币3256元;此前盗窃的汽车零配件价值人民币8931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夏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且其案发当日的行为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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