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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追摩托车追回400米 法律文书终送达
发布时间:2013-03-13 08:17:13
本网讯(通讯员 伍江林)
“嘿,霍正延,有个东西要送给你!”书记员一边跑一边喊,在追了四五百米之后,骑摩托车的被告霍正延终于停了下来,广西桂林市临桂县人民法院书记员赶紧跑上去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送达给被告。
原告张颜希与被告霍正延离婚纠纷一案,临桂县人民法院六塘法庭于2013年2月22日立案受理,法庭受理后,法庭多次与被告联系,被告均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到法庭领取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2013年3月1日,3月6日,六塘法庭的工作人员两次和原告一起去寻找被告,两次到被告的工作地点均没有找到被告,造成应诉材料等法律文书无法送达。 2013年3月8日,法庭的工作人员再次连同原告一起驱车去寻找被告送达应诉材料等法律文书。当驱车来到被告的工作地点时,原告在车上激动的告诉法庭的工作人员:“就是他,穿黄衣服的那个。”此时,霍正延正要骑摩托车离开,法庭的书记员趁车刚挺稳,迅速拉开车门跳了下去,一边喊着被告的名字一边快速的跑向被告,被告一时懵了,下意识的驾驶摩托车离开,眼看摩托车要驶离书记员的视线,书记员心想:“好不容易找到了被告,要是这次送达不成功,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被告,一定不能放过这次好机会。”书记员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在书记员坚持不懈的追了摩托车四、五百米之后,才追上了被告。 随后主办法官耐心的与被告交谈,告诉被告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是要将应诉材料等法律文书送达给你,希望你能认真对待。被告表示,一定会认真对待此事,到时候一定按时到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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