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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法院推行回访案件当事人工作制度见成效
作者:余德厚 彭娟 发布时间:2013-03-13 09:47:02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沟通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定安县法院探索建立了回访案件当事人工作制度。该制度自2012年9月实施以来,该院组织回访案件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6案8人次,受到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一是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回访案件当事人领导小组,加强对制度的组织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明确回访案件当事人的选定标准、回访方式、回访的方法和步骤、回访所需遵循的原则及具体措施,填写《回访案件当事人信息表》并做好相应记录。三是回访人员不与办案人员所在业务庭打招呼,直接找当事人进行回访。四是要求回访人员在回访过程中就办案人员的办案效率、公正裁决、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询问,对回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有无不廉洁、不公正问题。五是及时报告在案件回访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对送达不及时等效率不高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部门与案件承办人进行整改,促进制度的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六是认真做好制度实施的总结和宣传工作,让当事人了解人民法院回访案件当事人的宗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支持。 来源:
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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