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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法院出台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作者:余德厚 林小丽 发布时间:2013-03-13 09:49:14
近日,海南省陵水县法院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院务会议,传达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贯彻落实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并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一是认真学习规定,提高思想认识。院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既要带头认真学习,又要组织干警逐字逐句学习,更要以身作则,切实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扎实推进司法作风建设。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民意沟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司法环节,建立和完善各项机制;健全文明接待、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实行长效管理。根据省高院的《若干意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下发《陵水县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将司法作风、文风、会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规定贯穿到制度体系,并在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方面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落实。把办公纪律、工作作风、执法办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执行情况作为经常性和常态化工作来抓,监察部门要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制度措施得到落实。 来源:
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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