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子盗窃邻居钱藏于鞋内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13 11:30:34


     本网讯(罗应亮)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古丽梅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9月23日13时许,被告人古丽梅窜至本村邻居廖花云家中,乘其家中无人、房屋没锁,在被害人廖花云房间竹床上蓝色女士皮包内盗得人民币1100元。被告人古丽梅准备离开时与返回家中的廖花云相遇,廖花云在被告人古丽梅鞋内发现被盗的1100元钱,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古丽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庭审中被告人古丽梅认罪态度较好且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