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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用生邪念 男子盗牛入狱三年
发布时间:2013-03-14 10:38:23
本网讯(毛亚丙)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可为,有可不为”,一男子却因无钱使用伙同他人偷盗农民的耕牛,销赃时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为此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合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6日,被告人李合伙同毛刚、阿勇因无钱用,经商量后决定盗窃耕牛。次日凌晨,由毛刚、阿勇两人窜至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北浪村被害人老李家牛栏,将被害人老李家的一头母牛盗走,折合人民币8200元。后由被告人李合将牛拉至富阳镇牛市场销赃。在销赃过程中,被告人李合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 另查明,2005年3月18日,被告人李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2年6月7日,公安机关已将被盗耕牛发还给被害人李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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