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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农用车盗窃水泥被判刑七个月
发布时间:2013-03-14 10:55:51
本网讯(曾辉明)
2013年3月13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小军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
2012年11月11日晚22时许,被告人熊小军开着自家蓝色福田牌农田车,来到一建材公司,并联系水泥包装工李杰要其违反公司规定,帮助往自带的水泥编织袋里装42.5级水泥,李杰在往被告人熊小军的车上搬运水泥时被该公司保卫科的人员当场抓获,被告人熊小军逃脱。被告人熊小军用于拖运水泥的作案农用车、已装好的12.75吨水泥及105只还没有来得及装水泥的编织袋均被保安人员扣押。经价格鉴定,被盗水泥价值共计人民币471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小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熊小军系主犯,属犯罪未遂且其归案后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又没有前科劣迹,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案件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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