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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新代表建议尽快修法明确高铁路线安全保护区
作者:陈丽平   发布时间:2013-03-15 09:33:04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文新代表近日建议,应尽快修订《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李文新认为,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对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实践看,条例尚不能完全适应铁路安全发展的要求。

    自2008年我国第一条高速铁路——京津城际开通营运后,京沪、京广、哈大等一大批高速(城际)铁路相继开通,目前我国高铁营业里程达9356公里,居世界第一。

   “高速铁路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对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对确保高铁安全作出法律规定。”李文新说,同时,由于过去铁路设计等级低、防护设施不完善、人行交通桥涵设置少,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沿线群众出行要求。为解决这个问题,铁路部门出资修建公路跨铁路桥梁、增设铁路平行改立交以及防护栅栏等设施。但是因现行条例没有明确上述设施的建设以及投产后的管理维护等方面的责任主体,造成建、管、修责任无法落实,因此也亟待对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李文新建议,应增加确保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条款。明确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未经批准禁止在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影响铁路安全的建筑物和进行危及铁路安全的作业活动。明确高速铁路实行全封闭管理。对于新建、改建跨越高速铁路的公路,建议明确采用下穿方式;对于新建、改建与公路交叉的高速铁路,明确采用高速铁路上跨方式。

   “建议增加公跨铁桥梁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李文新建议,同时增加地方政府在增设防护栅栏等防护设置中的职责。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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