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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旬老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3-03-15 09:06:20


     本网讯(伍秀春)   现年66岁的江慧是个单身汉,以拾荒为生,却因喝酒之事与廖天龙发生争执,继而双方扭打,在扭打过程中,江慧持扁担将廖天龙的头部打成重伤。日前,广西全州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江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9月9日15时许,被告人江慧在广西全州县某镇古龙井边与54岁的湖南籍单身拾荒汉廖天龙因喝酒之事发生争执,继而双方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人江慧持扁担将廖天龙的头部打成重伤。当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江慧传唤归案。同年10月4日,被害人廖天龙自身因多器官萎缩,功能衰竭合并感染而死亡。被告人江慧分文未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慧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江慧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如上。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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