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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贵禄代表建言救助机构可核查申请者财产
作者:台建林   发布时间:2013-03-15 13:48:22


    “许多地方的低保户不符合申请低保的资格条件。”陕西荣民集团董事长史贵禄代表3月14日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在许多国家是以诈骗公共财产罪论处的,但在我国因缺乏依法处理依据而束手无策。”他建议制定一部统筹民生的综合性社会救助法。

    近年来,由于自然灾害频繁,某些群众因病致贫及天灾人祸等原因而遭受重大人身财产损害,仅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急需获得社会救助。史贵禄调研发现,救助机构根本无法依法调查申请救助者的财产与收入状况,因为银行、证券交易机构均须依据相关法律而为当事人保密,房屋管理、户籍等机构拒绝协助提供相应的信息。一些地方的人情保、关系保屡禁不止,导致出现了该救助的得不到救助、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骗取了救助等问题。

    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史贵禄建议制定社会救助法,粗线条规范多领域的救助,规范救助对象的国民权益与政府责任。他认为应重点规范解决几类突出的民生问题:

    ——生活救助。每月按标准发给生活保障金或实物券;

    ——教育救助。给符合救助标准的家庭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活费、助学金,减免学费等救助;

    ——医疗救助。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的、超出承受能力的,应当给予救助,解决特困群众看病难问题;

    ——住房救助。对住房困难对象通过提供廉租住房、住房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等方式,解决特殊群众“住房难”问题;

    ——司法救助。对在司法诉讼中交不起诉讼费、代理费、辩护费的群众,采取减免缓及司法援助等方式予以救助,解决特困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灾害救助。对因遭受自然灾害受到影响的人员提供资金、物资、服务等方面的救助,确保在重大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受灾群众的吃、住、穿、饮用水、医疗等救助措施到位,保障其吃、穿、住、医等基本需求;

    ——临时救助。对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应当给予资金、物资、服务等方面的临时救助,保障其渡过暂时难关;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和被遗弃婴幼儿给予收养救助,保障其正常的生活条件;

    ——社会互助。政府负责组织多种形式的社会互助活动,与慈善事业相衔接,与扶贫济困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救助活动。

    史贵禄还建议赋予社会救助机构依法查询申请社会救助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或者有价证券等情况,对社会救助机构不作为或失职应依法处理,对骗取社会救助待遇、出具虚假证明等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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