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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假案件上升 李静代表认为犯罪往往源于不诚信
作者:胡新桥 刘志月   发布时间:2013-03-15 14:41:57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代表3月14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没有诚信体系的支撑,经济社会很难健康有序发展,现在很多纠纷和犯罪追根到底往往源于“不诚信”。

    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等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李静代表深表赞同,认为有了诚信体系的支撑,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才有保障。

   “不诚信”引发了诸多类型的案件发生。李静说,近年来,法院审理的制售假烟、假酒等假冒伪劣案件数量上升,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不仅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还危害到他们的生命权;此外,“不诚信”引发的案件,还集中在侵犯知识产权及合同、商业欺诈领域。

    李静引用了一组网上的统计数据:每年,我国企业因商业欺诈或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达到2000亿元。

    在李静看来,社会诚信体系缺失,还导致了法院执行难的大量存在。

   “执行难当然有很多原因,包括法院自身的、深层社会结构的、企业的……也有些人确实无执行能力的,但更多的是因诚信不足。”李静认为,有些被执行人明明有财产,但为了逃避责任,往往会采取各种方式隐匿财产,造成“欠钱的成了大爷,要钱的反而成了孙子”等不正常现象。

    就执行难问题,李静曾与美国等国家的同行们交流过。“明白什么是执行难之后,他们都感到很诧异:法院判决怎么能不执行呢?”她说,因为国外有很好的社会诚信体系,一旦涉嫌不诚信,贷款、买房、买车都会受到一定限制,恶意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很少。

   为此,李静建议,加强全社会诚信建设,从政府诚信、司法公信、企业及个人诚信方面入手,以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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