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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老汉因琐事起争执 用牛绳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3-18 08:35:04
本网讯(苏传清 杨守金)
一老汉与他人因琐事起争执并厮打。在打斗的过程中,该老汉用牛绳将他人打伤。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梁宇拘役四个月。
2012年5月19日19时左右,被告人梁宇牵牛回到本村李文明的水田边时,与李东相遇,二人因琐事起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东就动手推被告人梁宇并拉被告人的头发,被告人欲甩开李东的手而致两人倒在田里并抱在一起扭打起来,在打架过程中,梁宇用牛绳将李开仪打伤。经鉴定:李东的损伤已构成轻伤。 另查明,被告人家属于2012年7月31日与被害人李东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家属自愿代被告人赔偿12500元给被害人李东。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宇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且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自愿赔偿补助款给被害人,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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