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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伙子开房邀人吸毒解闷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3-19 11:29:13
本网讯(韦建松)
年仅19岁的张小奇因吸毒和向他人提供毒品,已经被公安机关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天,但他仍不思悔改,走出拘留所不足两个月,为了解闷,竟然去宾馆开客房邀人一起吸毒。近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小奇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2年3月31日18时许,被告人张小奇在来宾市象州县象州县城的“仁龙宾馆”开了一间客房。次日凌晨,张小奇感觉闷得无聊,便到街上邀请好友杨宗到该客房内,拿出其事先购买的毒品K粉与杨宗一起吸食,后又电话邀请好友覃梦花、韦西宁到该客房一起吸食毒品K粉解闷。次日上午,公安人员在该处将张小奇及吸毒人员杨宗、覃梦花、韦西宁等4人抓获,并在该客房内缴获吸毒工具和毒品K粉等物品。经提取张小奇及杨宗、覃梦花、韦西宁的新鲜尿液进行尿液毒品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小奇主动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小奇为他人提供场所并提供毒品供他人吸食,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张小奇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能主动交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故依法酌情作出从轻判处。(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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