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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扒手潜入医院专盗女性财物获刑1年3个月
发布时间:2013-03-19 14:20:24


     本网讯(通讯员 肖福林)   在没有钱花时,首先想到的是到医院扒窃女性随身携带的财物。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钟秋生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2年3月14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钟秋生因缺钱花窜至于都县妇保院寻找作案目标,在一楼缴费处发现被害人关小玉提一塑料袋在缴费。尔后,钟秋生拿一把雨伞遮住脸靠近关小玉,趁机用随身携带的刀片将塑料袋割破一个洞,伸手到塑料袋内将被害人的钱包拿走。被盗钱包内有现金2000余元等物品。现金被其挥霍一空。2012年9月10日,钟秋生以同样的手段在于都县人民医院二楼窃取被害人赵红包内现金1000元、价值3780元的手机一部等物品。

    综上,被告人钟秋生共作案二次,盗窃价值6780元。

    在审理过程中,钟秋生的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2600元,得到被害人赵红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秋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的亲属代其积极向被害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时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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