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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孩童独自过马路被撞 法官调解获赔
发布时间:2013-03-20 10:14:23
本网讯(通讯员 李安生)
6岁小男孩唐瞰独自横过马路时被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刮擦,造成原告唐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广西全州县法院对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2年8月31日17时30分许,被告江天龙驾驶湘某5D36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全州县龙水镇往全州县城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全大线1KM+980M路段时,与从左边横过马路的行人原告唐瞰发生刮擦,造成原告唐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告受伤后在全州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2天,用去医疗费11604元。因原告唐瞰横穿公路未注意来往车辆,是引发事故的原因,其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被告江天龙驾车行驶路线正常,速度正常,但未注意行人动态,是引发本事故的原因。因此,本院确认原告唐瞰与被告江天龙承担本事故同等责任。被告江天龙驾驶的湘某5D36正三轮摩托车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分项限额医疗费范围内赔偿原告唐瞰经济损失10000元,赔偿款限于2013年3月20日前付清。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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