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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检察官定期家访助涉罪少年健康成长
作者:邹才根   发布时间:2013-03-22 10:38:20


    3月21日上午,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未成年人戴某家中进行家访,这是该院对戴某的第三次家访,目的是调查了解戴某在家中的表现,并根据需要进行心理辅导,助其健康成长。 

    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院对失足的青少年采取不捕不诉方式,积极挽救,由社会各界和检察官共同实施帮教,检察官定期对涉罪青少年进行家访。 

    戴某是该院适用修改后刑诉法的首起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2012年5月份,戴某伙同他人盗窃,盗窃财物价值2000余元。 

    由于戴某是未成年人,且作案时刚满16周岁,属初次犯罪。2012年8月,该院捧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决定对戴某实行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一年,由家长、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和检察官共同对其观护教育。 

    院干警对戴某近期生活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戴某目前在当地一家油茶公司上班,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并能帮助父母做些家务活,平时表现良好,遵纪守法。 

   “通过此次的教训,我儿子变得勤快了,也懂事了,”戴某父亲说,“村里还准备推荐我儿子参加征兵,希望他到军队中锻炼和成长。” 

   “你的表现越来越好,要一如既往的保持下去,”该院公诉科科长黄丽萍对戴某说,“一定要遵纪守法,听父母的话,珍惜这次机会。” 

   “谢谢检察官,我一定会珍惜这次机会,好好做人,好好表现,”戴某说,“不让你们失望,不让爸妈失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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