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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检察院出台实施办法细化"一人多岗"工作模式
作者:郑永文   发布时间:2013-03-22 13:43:46


    3月22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检察院出台《辅岗工作任务分解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为正式实施一人多岗模式铺平了道路。同时,该院还制作了《辅岗个人申请表》和《科室申报表》,动态全程跟踪案件办理过程和质量。

    《辅岗工作任务分解实施办法》规定,为保证主、辅岗工作有效、有序开展,采取双向申请、统一调度、双轨考核的办法,将辅岗任务分解到人(部门)。该院反贪、反渎部门根据案件侦办需要,机动调度,所需办案人员,经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同意后,由“一人多岗”协调办公室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辅岗人员到岗工作。公诉、侦监、民行部门采取量化目标、任务到人的办法,由科室负责人或者辅岗人员向协调办公室申请,经分管检察长同意后,到岗领案。辅岗工作人员在办理所分配的案件时,必须接受辅岗科室负责人的领导和指导。在分配工作任务或者领办案件时,须填写辅岗人员办案申报表。交存“一人多岗”协调办公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此次出台实施办法的同时,该院公诉、侦监、民行三个业务科室已经开始着手4月份的辅岗案件分配任务,培训辅岗人员。据悉,该院已经有两名选择公诉的辅岗干警接手办理公诉案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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