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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院推出三项举措创新信访接待工作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李尚 发布时间:2013-03-25 13:47:47
修改后民诉法正式实施以来,不服法院再审裁判的民事申诉案件大量集中到内蒙古自治区院,导致信访总量大幅上升。今年以来内蒙古检察院已接待群众来访174件,同比上升58.2%。为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自治区院控申部门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信访接待窗口建设,着力促进信访接待工作创新发展。
针对大量民事申诉案件集中到自治区院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控申部门制定了《民事申诉案件移送单》,做好与民行检察等部门的衔接工作。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诉案件,做好来访登记、来访接谈、来访审查和案件移送准备工作。在来访登记中,认真核实信访人各项信息,准确登记信访事项;对于经过初步审查,对案件形式要件齐全,符合民事或刑事申诉基本条件的,及时移送,进入办理程序。目前已推动17件案件进入办案程序;对于其他信访事项,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直接调处,并准确记录接待信息及处理结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问题,该部门主动联系分管检察长调处,召集各相关部门业务能手、专家联合“会诊”,共同讨论解决。 此外,该院改变单纯使用纸质登记表记录来访情况的办公方式,创立了对来访事项分地区分类别进行汇总登记并进行分流处理的新模式。对每日来访信息综合梳理统计,对每周来访情况制作访情信息,对每月来访情况依来访地区和来访事项所涉及的部门为标准,进行归口统计,特别是对集体访、闹访、进京访、重复访等情况进行专门标注;将每周访情和统计结果及时通报给各盟市分院,要求各级院高度重视,及时化解矛盾,随时反馈情况。目前,已对23件重点案件分别与下级院沟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进行跟踪指导,适时了解进展情况。这批案件已全部纳入相关盟市分院重点化解调处范围;对于信访问题突出、来访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地区,要求各地检察院主动与当地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强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中存在的突出、典型和共性问题。 根据自治区院《新提任干部新进人员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要求,自2012年11月起,该院安排10名新进人员到控申信访接待岗位进行锻炼,时间为每人2个月。控申部门对新进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培养。这10人每周要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汇报本周工作情况,部门领导对本周工作进行点评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随时组织集体讨论,分别阐述各自观点,进行综合分析。 新进人员通过观察学习、汇报总结、参与讨论,使信访接待工作成为“民情实践课” 和“法学理论实践课”,在工作中增强了亲民、爱民、为民的意识;在设身处地分析与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时,提高了驾驭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水平;在讨论疑难案件中,提高了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的业务工作能力,努力实现“事要解决”、“人要锻炼”。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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