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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建设集团、星光房地产拖欠工程款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3-03-25 09:47:15


广厦建设集团、星光房地产拖欠工程款被起诉


    原告郭庆凯与第一被告河北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签订《GRC装饰制作安装承包合同》,该工程的发包方为第三被告秦皇岛市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4月20日原告郭庆凯与第三被告秦皇岛市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追加协议》,约定GRC工程款后续部分由第三被告支付。原告郭庆凯诉称被告拖欠其工程款71万余元并给其造成损失25万余元。


来源: 大厂回族自治县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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