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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鲁甸县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
作者:马关云 发布时间:2013-03-26 14:15:00
近日,经中共鲁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云南省鲁甸县检察院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所需人员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中调剂。
按照文件批示,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款物、以该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件及监管;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办案质量评查;负责业务统计分析,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012年以来,该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和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根据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关于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筹备,多方努力,为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方面,该院罗宏文检察长就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一事多次向县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和说明,得到县委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该院进一步加强与县编委的横向联系,就机构设立的具体问题及时与县编委进行沟通和协调,积极完善申报材料,努力争取,促使机构顺利获批。 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成立,对于提高该院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规范、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据悉,该院已为案件管理办公室配备负责人1名,业务干警2名,案管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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