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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陈案得执结 感恩锦旗送法院
发布时间:2013-03-26 10:04:17


     本网讯(邝春良)   2013年3月25日下午4时许,云南省宜良县法院政治处迎来一位送锦旗的当事人,他叫王庆林,锦旗上上书“为民解难法律卫士,执行陈案扶危济困”。

    10年前,王庆林的妻子因患宫外孕在诊疗过程中不幸身亡。经宜良法院一审和昆明中院终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黄家庆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由黄家庆及黑羊村卫生所连带赔偿王庆林、黄明科、廖佰容、王怡各项损失共计98687.79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仅执行了5000元。由于黄家庆在监狱服刑,暂无履行能力,黑羊村卫生所无财产可供执行,迫使该案中止执行,今年3月中旬,申请执行人王庆林紧急向宜良法院执行局反映,称黄家庆服刑出狱后仍然在南羊镇黑羊村非法行医。宜良县法院执行局得知这一情况后,号召全局干警,伙同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联动执法方式,在黑羊村村委会领导的配合下,首先由宜良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当场查处并收缴诊所药物器材。接着由两部门执法人员反复对被执行人黄家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感化工作,最终使被执行人黄家庆全部交清了执行款。                            

    当申请执行人王庆林等拿到盼了10年的执行款后,无不感动地做了一面流光溢彩的锦旗送到宜良县法院政治处深表谢意。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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