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嗜赌小学教师为还赌债挪用公款2万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3-26 08:42:09
本网讯(康宽梁)
日前,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小学教师挪用公款去赌博的案件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刘宇犯挪用公款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缴赃款免予其刑事处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宇从2010年7月份开始染上赌博恶习,并陆续输了不少钱。2010年10月中旬,被告人在与肖家权等人以用扑克牌“斗牛”的形式赌博,被告人刘宇先将自己所带的钱全部输光,随后以借1万元日息500元的方式向在座的他人借款2万元,最后也全部输光。偿还赌债,被告人刘宇利用担小学总务处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从其保管的学校公款中取出2万元偿还赌债。事发后,被告人刘宇委托其兄替其归还了挪用学校的2万元公款。 万安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万元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刘宇挪用公款的数额不大,时间不长,归案后能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在立案前就已积极退缴赃款,属犯罪情节轻微,故量刑时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
|
|
|